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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对旬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

作者:詹先兰 发布时间:2013-08-16 08:2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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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获悉,教育部将于2013年11月份派专家组来旬阳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督导检查和评估认定工作,旨在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据了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涉及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校际间均衡状况、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以及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四个方面,也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
    一个门槛,即基本办学标准评估。要求在对一个县进行评估认定前,要对其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达到本省基本办学标准进行评估。达到这一条件的县,才有资格接受均衡督导评估认定。
    两项内容,包括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的评估和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两个方面。校际间差距评估是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来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到基本均衡评估的标准为: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55;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的17项指标来进行,每个指标赋一定分值,总分为100分,达到85分以上的县方可视为达到此项评估的要求。
    一个参考,即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它将作为评估认定一个县是否实现基本均衡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估认定标准要求公众满意度须达到或超过85%。公众满意度调查的主要内容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调查的对象包括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
    届时,教育部督导专家组将依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及《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地考察规程》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评估,考察相对应的指标。一是核查相关文件和台账资料,对有关问题当场进行质询;二是按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的四分之一进行随机抽查;三是对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四是根据县域人口比例的1%进行问卷调查,并分别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家长、学生等进行座谈。
    目前,我县已严格对照评估内容和评估标准进行了自查自评,后一阶段将根据自查自评中梳理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全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督导评估顺利通过。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