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事计划管理,科学合理使用现有编制,近日,旬阳县编委研究下发通知,要求从2013年8月起,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实行计划管理、按程序报批。
明确用编原则及要求。坚持用编“计划管理、程序审批;从严控制、留有余地;公开招考、引进人才;改善结构,批次使用”四条原则。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一律实行计划管理。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年初一次性计划到位,年内按程序审批使用,其中公开招考(录、聘)或遴选比例不得低于年用编进人总数的30%,将有限的空编用于引进高层次或紧缺性专业人才,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优化、提高人员素质和人才合理流动。
规范用编方式及程序。年度用编计划在核定总量的前提下,采取用编单位申报、县编委办审核、县编制人事联席会议审定的方式下达。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必须在县编委会审定的用编计划内进行。各镇、各部门在本系统范围内不同单位之间“同单位性质、同人员身份、同经费渠道”的“三同人员”调整,可不在年度用编计划之内,但必须在有空编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办理用编审核、人员变动上下编手续;对各镇之间、各部门之间平行调动、调出县直单位人员和科级领导任命、政策性安置,由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对逆向调入人员,由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意见,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同意用编的分别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
严格用编条件。严格控制一般性人员调动用编,优先满足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和县委任命领导干部的用编需要。调动、公开招考(录、聘)、遴选、高层次人才引进必须明确用编条件。调入行政机关的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必须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人员。人才引进,必须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身体健康且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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