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稳定耕地面积,棕溪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个人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确定保护面积36194亩,确保保护率达到85%以上,切实把保护基本农田责任落实到地块、村、组、农户。
一是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饲养,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积极动员农户多施农家肥,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管护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并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保持培肥地力。
三是禁止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组织利用与村干部搭班工作的有效方式,帮助因外出务工种田有困难的农户转包土地,让有能力的农户耕种。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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