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巩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果,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县环保局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提高企业环保意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严把项目环评准入关,督促企业积极开展环保竣工验收,立足环保职能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低产高耗企业,源头控制污染产生,转化利用“三废”,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达标排放。
二、督促企业完善环保各项管理制度,指导重点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储备,适时组织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故应对能力。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日常监管台帐,夯实各镇属地环境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三、不断加大环境安全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信息、网站等多媒体、多视角、全方位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正反典型,不断增强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大环保意识,着力营造人人重视、关心、支持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的后督查工作,督促企业将环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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