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完成旬阳县卧牛山万亩水土保持示范园项目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确定“旬阳县卧牛山万亩水土保持示范园”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单位。现就项目招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范围
旬阳县卧牛山万亩水土保持示范园项目建设范围:东至牌楼—赵家山梁为界,南至平定河与坝河交汇处,西以坝河—汉江为界,北以冬青村村级路与江南路交汇处为界。具体四界以项目用地范围平面规划图示为准(见下图)。
二、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规划指标:项目总占地面积9.1平方公里。
2、主要建设内容:生态景观工程、坡耕地治理工程、产业建园工程、灌溉水源与坡面水系工程、移民安置区配套工程、道路工程、宣教系统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八类。招商后确定的投资开发单位,按照《旬阳县卧牛山万亩水土保持示范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
3、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总体规划进行工程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项目建设优惠政策
1、享受上级政府和县政府出台的卧牛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相关优惠政策。
2、向上级争取的相关项目资金全部用于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3、对上级代收代交的费用按最低标准收取。
四、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需具备建筑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水利水电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文化旅游、农业、林业、水产等建设相关能力,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
2、报名企业需按政府指定账户缴纳不少于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3、报名企业需在规划区租赁农民土地2000亩以上,从事农、林、药等产业建设。
4、报名企业需垫资1000万元以上,用于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开发建设。
5、报名企业需提供卧牛山水土保持示范园施工建设方案。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11月13日上午8时至11月22日下午6时,在县招商局报名。
六、报名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交纳保证金资金证明;
3、示范园区施工建设方案。
七、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单位的确定
在报名结束后五日之内,确定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单位,具体办法为:有效报名时间内,若只有一家企业报名,该企业直接被确定为投资开发主体单位;若两家以上企业报名,组织相关专家根据提交示范园区施工建设初步方案评审及相关条件确定投资开发主体单位。
八、具体要求
1、确定后的投资开发主体单位必须在旬阳注册独立的法人公司,由该公司承担旬阳县卧牛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任务。
2、对确定为投资开发主体单位者,报名条件款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按工程建设实施进度分期拨付;未被确定为投资开发主体单位者,报名条件款在县政府确定项目业主后2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原交款人或交款单位。
3、旬阳县卧牛山万亩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工程必须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主体工程,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投资开发主体单位,县政府将取消或部分取消项目建设相关优惠政策。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旬阳县招商局
联 系 人:张永发
联系电话:7202524
政府指定账户:旬阳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旬阳县农商银行) 账号:2707090101201000000551
旬阳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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