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实现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化,石门镇坚持“三三四制度”规范城乡低保管理,确保这项“民心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低保政策、享受条件、评审程序等内容全部公开,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初审、镇审核的程序,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权力保”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原则。在审核2014年度农村低保对象时,把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2020元的申请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将已保对象中人户分离又未提供近期收入及家庭基本情况、收入超标、保障人员死亡的退出保障范围;家庭收入超出保障线的坚决予以退出。三是坚持分类管理、分类保障原则。将低保对象分为常保对象和非常保对象两大类,重点保障常保对象,重点管理非常保对象。
严把三道关口。一是把好审核关。评议审核保障对象时,严格按照保障条件实施保障,严格界定对象。立足于最低,只保障基本生活不保障其他。二是把好进、出口关。严把进口,畅通出口,严格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为基准,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死亡的保障对象,同时严防挤兑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三是把好监督关。将镇村低保评审结果在镇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镇纪委抽调专干对低保评审整个过程进行审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给严肃处理,确保低保工作纪律严明。
确保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引导到位。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设立群众咨询接待窗口、进村入户走访,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二是摸底调查到位。镇上成立各村以联村领导任组长,包村单位干部为成员的工作组,进村入户调查,对低保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了解和掌握低保家庭基本情况。三是公开公示到位。经村评审会后,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初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经镇评审会后进行再次公示。四是档案资料整理到位。把保障对象的申请、相关证明、镇村会议评审记录等资料收集齐全入档造册,做好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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