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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多措并举破解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

作者:张妮娜 马安宏 发布时间:2013-11-28 09:21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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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旬阳县以努力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抚医疗保障配套政策,完善了优抚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全县3795名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全面实施“优抚工程”项目。对于患大病、重病的“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及烈士子女,凡在符合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的部分,由县民政部门分别给予救助,从而有效解决他们的医疗费用问题。
    分类别实施报销。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不论有无工作,在城乡合作医疗、职工医疗报销后,剩余资金从“优抚资金”中予以补助,由财政兜底。今年共支出二十余万元。
    承担优抚对象新农合保险。今年以来,全县22个镇2749名优抚对象参加了新农合医疗保险,个人承担的每人每年65元,全部由县财政负责解决,今年共计补助合疗资金178685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优抚对象就医问题。
    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2〕163号)文件精神,调整了2804名享受抚恤补助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其中复员军人258人,其标准为500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128名,其标准为290元/月;参战退役人员175名,其标准为285元/月;农村老党员1名,其标准为315元/月;老年烈士子女2名,其标准为260元/月;伤残军人197名、“三属”43名,按照不同的等级、性质和户籍状况,其标准都做了相应的调整,使用一折通发放到人,今年已发放1000余万元。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