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市场管理,切实整合现有渣土运输车辆资源,形成公平竞争、文明高效、优质服务、管理规范的渣土运营市场化格局。现就旬阳县城规划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专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旬阳县城规划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专营项目。
二、招商概况
如数缴纳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和规范经营保证金,负责整合本地现有合法手续渣土运输车辆,组建规范化渣土运营公司,车辆统一安装全自动密闭装置和GPS/北斗跟踪定位系统,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征地建设和联系协调渣土弃置填埋场点,规范运输和定点弃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三、政策依据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
2、《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3、《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4、旬阳县政府2013年第22期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
四、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16日18时至。
五、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已经中标营运渣土公司人员除外),能够自主缴纳整合社会渣土营运车辆、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规范守法经营履约保证金共计500万元。
2、能够自主联系整合县内各类符合渣土运输条件且合法手续齐全的散料运输工程车辆20台以上(已公开招标组建渣土运输公司整合车辆除外)。
3、能够自主征地建设和协调解决符合管理规范要求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弃置堆放填埋场点。
六、具体要求
1、招商对象能够按照渣土运输企业组建相关管理要求,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依照程序申请注册独立法人公司,设立办公地点,招聘办公人员,规范公司管理,负责承担旬阳县城规划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竞争性营运业务,依法照章缴纳各项税费。
2、招商对象负责自主联系整合各类符合渣土运输条件且合法手续齐全的散料运输工程车辆20台以上(已公开招标组建渣土运输公司整合车辆除外),且全部过户到新组建公司名下,招商单位负责验收并退还履约保证金200万元。渣土运输车未达到整合数量和标准要求的,不予退还保证金。招商对象所缴纳的规范经营渣土保证金将由县财政质押以监督企业规范守法运营和防范安全生产风险。
3、招商对象在组建注册成立渣土运输公司后,负责统一安装整合符合条件渣土运输工程车辆全自动液压密闭装置和GPS/北斗电子卫星跟踪定位管理系统及规范化车辆调度服务平台。对整合车辆统一办理行驶证过户手续和道路运输许可手续,完善车辆检测检修、年检、保险等相关合法手续。
4、招商对象负责自主征地建设和联系协调符合行业规范和管理规定的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弃置堆放填埋场点,妥善解决零星渣土集中有序倾倒或废弃渣土集中回填利用事项。经招商单位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200万元。未达到规模标准要求的,不予退还。
5、招商对象能够筹备与专业渣土营运公司相匹配的车辆停放场地、保修场点、保洁清洗设备和具备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6、招商对象具备广泛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任何不良从业记录,能够创造合法顺畅的经营秩序和经营环境。
七、招商对象的确定
有效报名时间内,若只有一名符合条件要求的法人或自然人报名,该报名法人或自然人直接被确定为项目实施业主;若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符合条件要求的法人或自然人报名,则通过竞争性谈判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招商对象;招商对象确定公示后,在15日内与招商单位签订履约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招商。
八、联系单位:旬阳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联 系 人:何 斌
联系电话:0915-7212545 13309159093
账 号:26712101040001666(旬阳县财政局)
旬阳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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