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阳县规划局严格贯彻《城乡规划法》,立足队伍建设,采取三项措施,着力打造“阳光规划”,确保规划有效实施。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县城规划区内村(居)民房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相关建设手续实行并联会审的通知》、《旬阳县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处理办法(暂行)》、《关于镇规划区内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暂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行为。二是坚持宣传引领,做到阳光操作。首先,坚持在项目现场宣传。所有的规划编制成果和规划审批项目均在项目现场、县城重要节点和规划网站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其次,坚持进镇入社区宣传。局班子成员不定期深入到三镇一体化的各社区开展 “送规划进社区”宣传恳谈活动。宣传规划政策法规,介绍规划编制成果和规划监察执法管理程序,使社区干部群众了解到规划对于改善生活环境、提升社区品味、提高居住质量的重要作用,赢得社区干群的理解支持。第三,坚持开展媒介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及户外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市容整治等各项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同时在旬阳电视台开办《规划知识专栏》进行集中宣传。通过深入宣传《城乡规划法》、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各项规划成果,确保“阳光规划”,赢得群众对规划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建立决策机制,确保取得实效。该县建立健全了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技术审查委员会、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制。对所有报建项目严格执行由规划局班子成员带领相关业务人员现场踏勘、局务会初审、相关部门并联会审、县规划委员会审定,并于审批前和审批后在项目现场及规划网站公示的“一看两公示三审查”规划审批机制,并把落实停车场、绿地、公厕、垃圾收集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作为核发项目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在审批过程中,严格“一书两证”规划管理制度,严格“五线管理”,严格执行所有土地招拍挂前必须由规划局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在选址、审批、放线、验收上从严把关,确保各类规划的有效实施。
- 上一篇:旬阳县首批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正式启用[ 01-17 ]
- 下一篇:县人口计生局:实施“六大工程”贯彻县委全会精神[ 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