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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作者:王丽芬 发布时间:2014-01-21 14:57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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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县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旬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开展农村流动厨师调查摸底。对各镇辖区内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流动厨师基本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为申报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实行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制度。检查督促辖区内农村流动厨师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农村厨师不得上岗。
    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农村自办宴席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实行农村自办宴席的菜肴、饭食留样制度,每种菜品不少于100克,低温留存48小时。
    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搞好宴席场所清洁工作,做好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宴席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落实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宴席举办者和厨师要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立即向村委会协管员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救治。村委会接到报告后要在要求时限内立即报告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接到报告必须在1个小时内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故发现者也可直接向当地镇政府和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报告。
    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和厨师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村委会要与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共同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负责。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