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季开学前夕,为推进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稳步实施,旬阳县教体局提前谋划,周密部署,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今春营养改善计划起好步。
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吃透政策,认清当前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实行校长负责制,认真落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具体责任,认真抓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各个环节,统筹指导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加强舆论引导。要求各学校采取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使家长和社会清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是“免费午餐”,更不是国家“全包”,承担孩子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要坚持建立营养膳食资金由财政和家长共同分担的机制,要主动回应群众信访和媒体舆情,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加快食堂建设。要求学校要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快建设步伐,严格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倒排工期,抢抓进度,要在今年秋季前完成食堂建设和改造任务,全面提高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面。
优化供餐内容。要求学校在营养、改善、干预上下功夫,保证学生能吃上安全、营养、可口的饭菜。对学生开展营养健康教育,让学生及家长了解基本的营养知识,掌握科学的营养摄入方式,树立营养均衡的理念。要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三节”教育及环境保护教育。让学生吃出健康、吃出营养、吃出文明、吃出感恩。因地因校科学合理制定带量食谱,学生食谱要充分体现改善营养,确保肉类、鸡蛋、牛奶、蔬菜、水果等营养搭配。
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200天实施标准为学生提供膳食补助,并只能用于学生的营养餐,不得用于食品加工、人员工资、运输成本等,确保膳食补助一分不少地吃到学生口中。
严格食堂管理。要求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按照公益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新建成的学校食堂严禁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当年到期立即收回。合同期2年以内的实行购买服务。合同期2年以上的,由政府逐步回购。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各学校要协助当地政府与投资者沟通协商,采取政府购买收回等方式,交由学校管理,为食堂供餐创造必要条件。
加强炊管人员管理。要求各学校要按照工勤人员与营养改善计划就餐学生人数1:100的比例,确定学校编外聘用食堂工勤人员数,就餐学生人数少于100人的校点应至少配备一名工勤人员。要切实加强食堂工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加强对工勤人员的考核,对思想道德素养不佳,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水平不高,不利于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辞退的坚决予以辞退。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各学校要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要对全体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要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和配餐食谱,要征求膳食委员会意见。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保证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体检、消毒、留样、陪餐、公示等制度有效执行。要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全面提高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加强资金监管。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并以代金券或餐票形式兑现到学生手中,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要用制度“管钱”,按程序“花钱”,要做到校长“见数不见钱”。坚持透明操作。要加强校内和校外双重监督,发挥膳食委员会等各方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用好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准确掌握学生信息,防止虚报、冒领行为。
严格绩效考核。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继续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在实施过程中有群众上访的、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一经核实,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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