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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被授予“2013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郑世宝 发布时间:2014-03-27 08:28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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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旬阳县石门镇被县政府授予“2013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石门镇继2012年度后再次获得此项殊荣。
    近年来,该镇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做大经济“蛋糕”、发展社会事业、引领农民增收致富过程中,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努力形成抓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全力打造“绿色、环保、富裕、和谐”新石门。2013年,石门镇成功入选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镇。如今,绿色环保已成为石门的一张亮丽名片。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