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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岩镇:“小宪法” 发挥村民自治“大作用”

作者:李良银 发布时间:2014-03-31 14:1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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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岩镇人大通过引导村民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充分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该镇人大为突出抓好“两会”(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和全体村民行为的规范运行,抓住村民议事、村民监督、村务公开、村规民约施行等重点环节,全面规范村民自治各项工作,促进村民自治工作正常运行,发挥作用,及时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范本及修改说明印发到各个代表小组,并召开代表小组长会议统一安排部署,讲解修改事宜。在抓好七里村和金盆湾村村民自治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各村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以户为代表,分村组、分院落、分时间、分片开会的形式,组织广大农户进行商量、讨论,反复酝酿,审议通过,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修订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将每个村修改后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张贴在显眼的位置,以村民自己制定的“小宪法”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
    实践证明,“小宪法”在推行村民自治中的确发挥了“大作用”。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