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城区农村客运车辆停车管理,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县城区农村客运临时停车场进行迁址。现将有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址时间:2014年3月31日上午6时启动搬迁并正式运营。
二、搬迁范围:水磨湾处临时停放的南区方向农村客运车辆统一迁至上渡口物资公司院内;康华园处临时停放的北区方向农村客运车辆统一迁至高客站院内;小河北加油站对面停放的东区方向农村客运车辆,因正在协调新的停车场地,暂时不变,待后迁址。
三、严格管理:各农村客运企业、公交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要做好经营者及乘客的宣传工作,及时引导广大乘客到新搬迁的客运停车场乘车。从2014年4月1日起,所有农村客运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运行,进入城区各相应客运站和停车场。禁止农村客运车辆驶入主城区街道、马路随意停放和拉客,禁止营运客车从事超范围、超区域营运活动。
对拒不执行本通告、有擅自罢运等影响社会稳定和营运秩序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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