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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以考促学深化学习教育效果

作者:谢正斌 发布时间:2014-04-16 09:1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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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中,为深化学习教育环节的效果,县公安局在强化保障,创新方式和丰富内容的基础上,采取季度抽考、边学边考和督导问考的方式,以考促学,用考核结果验收学习成果。
    季度抽考,人人是对象。结合学习型公安机关创建活动的“月学习练兵季度考试”工作,各支部按照县局学习教育安排,积极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县局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试,检验学习成果。考试以各所队室为单位,按照10%-15%的比例,考试的前一天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参考民警。理论和业务考试为闭卷,局长、政委等主要领导带领武警全程监考,并对考试现场实施全程录音录像。同时,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体能测试。考核结果记入民警个人训历档案,并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职位晋升的参考依据。在3月28日举行的第一季度抽考中,45名参考人员,其中科级领导11名,占24.4%。
    边学边考,人人讲过关。在学习教育环节,该局教育实践办公室积极搜集资料,突出重点内容,细化知识点,编写了“教育实践活动100问”和“教育实践活动应知应晓300题”。各支部在学习中,从题库中随机抽题,组织党员民警集中独立作答,并对评判结果进行讲评,考核不及格的将进行补考,有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全局形成边学便考、以考促学的良好氛围。目前,各支部组织理论考试23场次。
    督导问考,人人必作答。该局抽调16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各支部的教育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在查阅资料、调查访问和组织座谈的同时,就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知识,对督导对象随机进行提问,现场检验党员民警的学习效果,发现亮点,指出不足,促进每名党员民警思想上过关,取得实实在在的学习效果。目前,组织全面督导检查2次,召开全局点评会1次。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