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环境优美、干净整洁、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甘溪镇推行六项措施全力打造宜居美丽小乡镇。
落实“门前四包”责任,确保人人参与整治“脏、乱、差”。一包卫生:确保房前屋后卫生良好,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废弃物、积水和随地大小便等现象;确保垃圾倒入垃圾桶、垃圾车,无乱倾倒现象;确保电杆、牌匾等做到美观,无破损、乱贴乱画、私拉乱接、晾晒衣物等不规范现象。二包绿化:切实做到保护花草树木,不在花坛、绿地内践踏行走;不攀折绿化树木、不在室外树枝乱挂衣物等现象。三包秩序:切实做到门前无车辆乱停乱放、占道修车、洗车等现象,确保无乱搭乱建、出店经营、占道堆放物品和乱设遮阳伞等现象。四包设施:切实维护好责任区下水道、车行道、人行道等设施设备,对违章和破坏设施行为进行制止、举报,确保设施设备无损坏。
整治场天市场秩序,规范街道临时摊位。场天街道临时摊位必须服从统一安排,摆放在规划线内,彻底整治街道“脏、乱、差”现象;凡是不按规划线摆摊设点的经营户,一律取缔,对多次说服教育仍不听劝阻的,除取缔摊位外,还处以相应罚款。
清扫运输垃圾,处置堆放有序,彻底整治“白色垃圾”。广大村(居)民和机关、各单位对各自房前屋后及庭院的垃圾进行定时清扫,规范堆放,统一运输处置。街道日常生活垃圾由甘溪社区双创办负责督促清扫,公路沿线及各村环境卫生由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确保街道、公路沿线、各村庄院落环境优美、无暴露垃圾。街道居民生活垃圾在垃圾清运车没来时只许堆放在屋内或较为隐蔽处,不得堆放在家门口影响街容镇貌;各村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由村支两委组织群众有序处理,不得乱堆乱放。
落实检查评比,人人创先争优。各单位和社区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和街道群众代表对单位院落和集镇“文明行动”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评比,每月至少检查评比一次,并按“最清洁、清洁、不清洁”三个标准将检查评比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暴光,确营造人人创先争优的拼比氛围。
强化村庄治理,彻底整治农村“脏、乱、差”。无论是集镇街道或各村居民建房都必须经过严格程序审批,在规划的集中建房区域按照统一模式集中建房,凡是不按集中建房模式建房的,一律不予审批宅基地,供水、供电部门一律不得为其安装水电。各村环境卫生的整治,从清理各家各户房前屋后及入户便道的猪、牛粪,生产、生活垃圾及生产工具和柴草等乱堆乱放入手,彻底整治农村居住环境杂乱现象,做到公共地段无粪堆、无杂草堆、无垃圾堆,无脏水、污水,无猪、牛、羊等牲畜在院内外拴养或散养,凡规模禽畜养殖户必须实行集中圈养,确保房屋、公共设施、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落实处罚措施,责任追究到位。为了确保文明行动有起色、出成效,该镇下大力气强化处罚措施的落实,确保责任追究到位。该镇在集镇范围内组建了红袖章文明行动突击队,专门负责街道、公路沿线和滨湖小镇移民安置点脏、乱、差等不文明行为的集中整治。无论是场天还是闲天,所有车辆都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区域,对不按规定乱停乱放四轮以上的大、小车车辆一次处罚100元-200元的罚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三轮车、摩托车一次处罚50元-100元的罚款;对拒不缴纳卫生费的农户,按照应收标准2倍罚款加收卫生费;对超限运输造成环境污染的车辆,要责令当场整改,对拒不接受整改的车辆,除责令强制整改外,还要处以相应的罚款。全镇干部职工必须带头响应文明行动号召,对不响应号召、违反规定的,还要按照党政纪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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