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基层调委会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桐木镇从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室建设、调解队伍建设、调解制度建设等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成效。
进一步规范村级调委会组织,健全完善村级调委会,把综合素质好、群众威信高、责任心强、热心调解工作的村干部纳入村级人民调解委会组成人员,配齐配强村级调解干部。全镇共成立1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专兼职调解人员49人,形成了以村调委会为主导,以民调小组为纽带,以治调中心户为基础的村级调解工作网络。
村调解室达到“六有”要求,即有牌子、有办公室、有办公设施、有职责任务、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台帐。进一步规范村调解室公用房和设施配备标准,不断完善和提升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村级办公场所有一间以上高标准办公室,挂村调解室牌子,室外硬化、亮化、美化。各类制度上墙。建立健全调解卷宗,并做好存档保管工作。
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是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效果的决定因素。今年以来,该镇多次组织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邀请专业人士和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老同志到镇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培训,对村级调解干部进行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调解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各种方式的培训,村级调解干部依法调解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也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制度建设是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今年初,该镇统一建立了村调解工作任务、职责、纪律、矛盾纠纷排查、登记、统计、文书档案、回访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了调委会人员值班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并做到制度公示上墙,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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