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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溪镇流域治理实行“河长制”

作者:向杨立婕 发布时间:2014-07-30 09:2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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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汉江水源地生态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稳步前进,切实做好旬河、麻坪河、冷水河在境内水质安全工作,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甘溪镇结合实际,特制定境内河(沟)流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
    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长、巡河长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本辖区的河(沟)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各河(沟)道河段环境现状,针对其存在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列出整治计划、按期推进实施。两村交界河段应共同治理,各临近巡河长之间要加强沟通、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保证把每条河(沟)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是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从而巩固河(沟)道综合整治成果,杜绝“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全面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目的意义,适时公开全镇江河水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河长制”落实情况等信息,促进社会对村、政府、企业的监督。通过信息公示栏、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曝光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江河水质保护工作的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江河水质安全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江河水质保护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江河水质保护、共同建设生态文明甘溪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巡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镇江河水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对工作进展、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督查,督促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将“河长制”纳入镇对村年度考核,各条河(沟)流水质情况直接与各村考核得分挂钩。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