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县纪委紧紧抓住群众高度关注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这一焦点问题,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融合政策规定、人文关怀和风序良俗等多种因素,制定出台了《严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纪律》,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划出“界限”,上好“紧箍咒”。
该纪律规定要求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参与婚丧喜庆宴请,必须做到“十严禁”: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收受、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严禁使用公车和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企业及个人车辆参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使用和占用公物、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用公款或以单位名义送礼、组织宴请;严禁擅自放假和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其他公共管理秩序;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费用;严禁进行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及低俗活动;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破坏公共道德的行为。
同时,明确要求党员、干部除本人和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外,不得操办本人和亲属建房乔迁、生日祝寿、升学入伍、职务变动、开业庆典等其他喜庆事宜。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文明、节俭、廉洁的原则,带头移风易俗,严禁奢靡,倡导俭朴,从严控制规模和人数,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婚宴,或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实行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备案,履行必备的申报或报告手续,并将之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旬阳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落实婚丧喜庆事宜纪律规定负起监督责任,对外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把整治“四风”和狠刹“五股歪风”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切实有效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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