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环保局按照《旬阳县实施境内河(沟)流“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安排部署河流水质监测及沿河企业监管工作,有效促进“河长制”落实。
8月6日—15日,旬阳县环境监测站在各镇配合下对22个镇共计40个河流断面进行了水质采样工作,共采集样品80个,监测人员加班加点及时对水样进行化验分析。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采取了带质控样、做平行样、仪器对比三种质控措施,共得出监测数据272个。与此同时,县环境监察大队集中安排人力,对东区和北区7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按照“河长制”管理的相关要求,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促使各镇、各企业落实相应的环保职责。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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