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凯庆带领检查组来我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德智作为检查组成员参与检查,县长张益民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察看了我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中科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地复肥有限公司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县环境监测站工作情况,鑫源矿业火烧沟选矿厂、金塬矿业董儿沟选矿厂废水循环利用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检查中,胡凯庆对我县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力促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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