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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勿采食野生蘑菇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09-18 11:11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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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秋季湿热多雨,正是野生蘑菇的生长旺季,野生毒蘑菇又称毒蕈,是指食用后可引起中毒的蕈类。毒性强,毒性成分复杂,中毒后无特效治疗方法。在我国,有毒蘑菇约10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致死的近十余种。野生毒蘑菇在外观上与可食用蘑菇非常相似,不易区别,故容易发生误食中毒,食用干毒蘑菇也可引起中毒。中毒后潜伏期短,在十分钟至二十四小时之内,主要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腹疼腹泻、流涎流泪、烦躁不安、幻觉等不同类型的损害症状,严重情况可引起死亡。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一不采摘野生蘑菇;二不销售野生蘑菇;三不购买野生蘑菇;四不加工野生蘑菇;五不食用野生蘑菇。一旦误食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用筷子刺激咽部催吐或口服大量淡盐水导泻,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尽快送医疗机构救治。‍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