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做好2015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发证工作,旬阳县安监局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总量控制、保障安全”的原则,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审查关,对不符合以下几方便的情况的不予办理烟花爆竹许可证:一是不具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条件;二是一年以来从事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并且数额较大被立案处罚的;三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之间安全距离不足,有集中、连片经营行为的;四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与政府办公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名胜古迹、居民集中居住区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不足50米的安全距离;五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店面面积不足10平方米,不是砖混结构的建筑,实行专店、不是专人销售的;跨区域或变相采购烟花爆竹产品的取消布点资格,确保我县烟花爆竹布点审查工作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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