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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镇加强三资监管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

作者:王国丽 发布时间:2014-11-03 08:5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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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金寨镇立足实际,抓住关键环节,强化监管责任,提高了农村民主管理水平。
    摸清家底,健全台账。该镇组织镇纪委、财政所等单位,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参加,组成清理小组,逐村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清理清查,核算登记。分村建立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台账、资产明细台帐和资源管理台帐,并对外公开,有效杜绝了“糊涂账”的问题。
    严把 “三关”,依法代管。全面推行“村财镇管”、“组帐村理”,严把“三个关口”,使村级集体资金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一是严把资金收入关。在坚持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三权不变”的基础上,在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建立专户,对各村所有的收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建帐。二是严把资金支出关。对村级日常公务活动、村干部报酬补贴及各项建设性支出等村级开支,在逐项逐笔公开的基础上,实行“四签一审”,即:经办人、村主任、村支书、报账员签字,村监委会主任审核,相关资料作为财务支出凭证。三是严把资产、资源处置关。加强各类经济合同和债权债务管理,对集体“三资”处置备案进行登记,规范处置行为。
    规范流程,民主管理。该镇完善健全了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开支审批、债权债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将村级资金使用、资产管理、资源发包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管理,做到“阳光”操作。每年定期召开村级“三资”管理联席会议,动态掌握管理情况。明确规定涉及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集体资金投资建设及较大数额支出等事项,必须经过“四议两公开”,并实行提议预告、决策公告、结果公示,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让村民参与决策管理,防止“三资”处置上的随意性。
    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明确村主任为“三资”管理法人责任,每年定期组织纪委、财政等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并实行换届前专项审计制度,坚决杜绝“三资”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按规定处置集体“三资”,造成资产流失的,除依法赔偿外,按有关纪律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2012年以来,该镇通过专项检查、审计,纠正各类违规行为13起,清理回收集体资产、资金8万余元,拒付各类不合理支出3.3万元。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