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镇从今年5月份开始,在全镇创新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务“五步工作法”,变村务监督“马后炮”为“全程参与”,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有力提升了监督实效。
事前走访,当好民情民意的“调查员”。明确规定在农村低保评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村级“三资”处置等村级“三重一大”事务决策前,由村监委会主任组织,深入辖区广大党员群众及各个方面的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等并记录下来,梳理找准监督重点,增强村务决策监督的针对性。
决策审议,当好村务决策的“检察员”。该镇要求村监委会主任必须列席村务决策有关会议,及时反馈群众关注,对研究的议题提出建议,对违反制度、纪律、法规的或不合民情民意的决策等,当场提出质疑,并明确提出监督意见,促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公开化。
过程监督,当好政策执行的“监理员”。 由各村监委会成员对村级决策议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形成监督结论。通过第三方参与,一方面严把质量关口,另方面规范工作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对未按规定或议定要求实施或明显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和群众意愿的,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同时,要求对有关事项有重大争议,且无法通过沟通达成共识的,在提请村(社区)党支部研究确定的同时向镇纪委报告。
跟踪督办,当好村务财务的“审计员”。及时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查阅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审查有关票据,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等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作为村级报账和镇政府审批村级申报事项的依据。
结果反馈,当好干群关系的“联络员”。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就村委会贯彻执行和监督督办情况向群众进行反馈,对村民反映的问题释疑解惑,及时地消除误解,化解矛盾,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该镇实施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务“五步工作法”以来,已开展村级重大事项监督46件,提出意见建议63件,拒付和纠正不合理财务支出2.3万元,有效化解群众信访问题1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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