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甘溪镇高度重视、精心部署2015年养老保险工作,加强组织机构等六项措施着手,对全镇12个村(居)民小组8500参保人员缴费、续费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为2015年养老工作有序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各单位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此项工作列入当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抽调专人,集中会战,突出重点,完善方案,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确保收缴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深入宣传动员。为了加大2015年养老缴费知晓率,促进缴费顺利进行,各村迅速召开会议,并通过网络、短信、电视、广播、标语、宣传栏明白卡等多种方式,动员广大城乡居民积极缴费,着力营造参保浓厚氛围,争取广大村(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村为单位组织宣传实施,由包村干部与各村委会成员共同完成。各村支部书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联村单位负责配合协调各村工作,并协助各村完成表格的输入、审定等相关工作。镇社保站负责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审核、建档、上报等工作。
四是确保工作标准。按照旬阳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统一要求,该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业务操作规范,不随意简化程序,确保表、票、册一致,要求各村协办员在收缴保费时要认真填写《参保表》、《补缴表》、《2015年度缴费花名册》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用票据》,并在规定时间内整理上报镇社保站。确保工作程序到位,档案资料规范,工作质量一流,让广大参保居民满意放心。
五是及时上解保费。各村(社区)要将收取保费资金及时上解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专户,以村(社区)为单位暂时存管保费资金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存、截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违规违纪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六是落实考评奖惩。该镇将此项工作列为镇对村、对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奖惩措施,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村和单位,要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
目前,甘溪镇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已下达各村,政策宣传正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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