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采取有效措施,于2015年伊始,迅速启动年度保费征缴工作。
为确保保费征缴工作顺利开展,该中心举行了专题业务培训会,对各镇社保站站长、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面对面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辅导,使全体经办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政策水平和经办能力,增强了经办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根据近期人社部印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实际,规范了参保登记程序,明确了保险关系转移、注销、变更、衔接等政策口径,制作了业务办理流程图及宣传资料,方便参保群众尽快了解新政策,明明白白参保,清清楚楚缴费,增强了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确保参保扩面稳中有升。
在集中缴费期内,严格执行“双限”规定,即:每周星期五或收缴保费达到5000元以上的,要求及时上解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并于每周星期五上报保费征缴及上解进度,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每周一进行一次通报,确保了基金收缴、上解规范有序。
截至目前,全县保费征缴率达85%以上,其中石门、吕河两镇已全面完成了2015年度保费征缴任务,为新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迎来了“开门红”。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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