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与严厉打击相结合,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严格遵守“六个严禁”,念好“紧箍咒”。充分运用县内政府网站、电视台、农村调频广播、手机短信和板报专栏等平台,广泛宣传村级组织“六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及实施换届的目标要求、人选条件、方法步骤、工作规程。同时,将“六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县、镇举报电话制成提醒卡,发放到每村每户和每名党员,使参与村级组织换届的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明白换届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广泛知晓和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和参选人员自觉遵法守法,坚决抵制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正确行使民主选举权利。
严格落实“三个全程”,筑牢“防火墙”。根据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和换届工作流程图,统一印发《旬阳县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程记实登记簿》,安排驻村指导组成员负责填写,对重要事项另附相关材料,并由相关人员逐一签字确认,做到一个环节一记、一个阶段一审。县、镇抽调熟悉农村工作和换届业务的党员干部,成督查指导组,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行全程检查、督促、指导,对部分重点难点村中的重要环节和节点,实行全程摄像留存影像资料。实行镇党委书记与参选人员签订承诺书,做出严守换届纪律承诺。邀请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担任选风选纪监督员,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违纪“零容忍”。结合县域实际,进一步明确拉票贿选界定标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开展执行情况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力度。对正式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实施或指使他人实施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取消其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宣布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执纪部门,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执法执纪经常性监督。对选举委员会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一律终止其资格;相关部门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国家公务人员和村(社区)党员、干部有参与或者怂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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