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阳县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严格征地管理,依法依规征地拆迁,使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
严格征地拆迁程序。始终坚持“一听证两公告”制度,及时在拟征地村组发布《征地预公告》,将拟征地位置、面积、用途和补偿标准等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在人口密集处进行张贴,告知被征地村组及有关承包户就征地补偿标准等事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充分尊重被征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经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签字确认,将实物调查的面积、地类及地面附着物数量进行三榜公示,无意见后,按照资金兑付程序,兑付资金,确保了从征迁到补偿整个过程都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依法确定补偿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区片地价平均标准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充分征求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户意见,制定科学合理补偿标准,做到既不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让地价过快上涨对社会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严格兑付补偿资金。严格执行征地补偿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兑付征迁补偿资金。由旬阳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一次性将征地资金拨付到拟征地所在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将征地补偿费兑付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并做好监管工作,保证专款专用,确保整个兑付过程公开透明,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严格责任追究。对征地补偿、惠农资金、涉法涉诉等问题,及时交对口单位处理,对发生的涉及面广、群体性、影响较大的信访事项,成立工作组督查督办。对未按时限办结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上访人员重复越级上访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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