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正文详情

县食药监局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作者:王丽芬 发布时间:2015-05-21 10:16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旬阳县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县药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严格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要求,对通风排烟不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予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餐饮服务项目必须取得环评报告书后方可受理。严格执行划行归市规划及餐饮业选址要求。
    二是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加强督促检查和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县城建成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2015年底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经环保部门验收评估,确保正常运转,做好运行记录,达到净化效果。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服务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实施实时在线监控,确保净化设施始终处于完好运行状态,油烟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三是全面启用清洁能源,源头减少空气污染。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凡使用木炭、燃煤、石炭作为能源的,必须改用液化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所有露天烧烤一律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四是严格依法监管,严查餐饮业环保违法行为。在规定时间内,凡未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乱排油烟的餐饮单位,该局将会同县环保部门对其进行严厉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污染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直至整改达标。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