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民守法,旬阳县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在全县深入开展“学法守法模范户”评选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积极性,为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创出了一条新路。
周密部署,夯实任务。县委依法治县办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制定了《旬阳县关于开展“学法守法模范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明确 “学法守法模范户”评选活动的标准、方法和程序。要求各镇和有关部门增强认识、强化领导、落实措施,扎实有效做好评选活动。
严格程序,公正评选。今年全县“学法守法模范户”评选活动从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即:评选活动在各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下,由农村居民户申报、村民小组初审、村民代表会讨论、公示无异后向该镇申报,各镇对各村(社区)推荐上报的“学法守法模范户”审查汇总后上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依法治县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镇推荐上报的“学法守法模范户”进行联审后予以命名,并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通报表彰。
强化指导,完善机制。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组成评选活动指导督查组,根据评选活动阶段任务要求及时巡回22个镇指导督查。各镇将评选活动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进行部署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建立联村领导包抓、包村干部主抓责任制,深入村民小组、农户进行指导督查,建立工作台账,扎实有效推进此项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每年县对镇普法依法治理绩效考核内容。
规范提高,动态管理。按照“培育典型、示范引导、规范提高、动态管理”的思路,将“学法守法模范户”评选活动作为强力推进农村基层法治教育的“亮点工程”抓实抓牢、抓出实效。不断探索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学法守法模范户”的动态管理,今后每年评选申报“学法守法模范户”时,要对上年县上已命名的“学法守法模范户”进行复查,对家庭成员中发生有违法犯罪等“一票否决”行为的,依照程序,由县委依法治县办撤销其命名,确保“学法守法模范户”评选活动健康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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