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对土地整理项目从立项实施到后续管理实行全程跟踪指导,在组织技术人员看水文、观地势、测土质、制方案的前提下,着力推行“阳光”整地,确保土地整理项目真正成为富民工程。
把紧质量关。按照《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公告制、项目招标制、项目合同制、项目工程监理制五项制度,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工程项目实施阳光操作;从群众中聘请义务监督员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工程监理、镇村干部、群众代表“三位一体”的质量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定期不定期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把紧资金关。按照《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坚决做到资金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直达项目终端。对资金的拨付使用,严格执行“先报后用”的原则,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实施单位和监理单位核实工程量和资金量,项目实施负责人认定,再由项目法人代表批准。在拨付资金使用前,对上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资金予以拨付。同时,对工程项目实行阶段与年度跟踪审计,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的渠道和方式,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和安全。
把紧廉洁关。为了加强工程建设中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双方的各项行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该局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原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把干部“廉洁关”,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打造“阳光工程”、“放心工程”。制定了“五不准”规定。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同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明确双方廉政建设权利与义务,并对施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隐患问题,坚决进行严肃查处,不徇私情,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把紧管理关。项目工程完成后,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谁维修”的原则,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镇政府组成交接小组,镇政府、村委会层层签订交接管护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项目竣工后,国土资源部门及时与项目辖区镇签订项目权属移交确认书,由镇政府负总责,涉及各村分片管护。对于土地权属问题,由当地村组做好地质变更、土地权属调整、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工作;对新增的耕地全部交由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划分到原农户承包经营;对项目区道路、沟渠、泵站等基础设施,明确管护主体、管护方式和责任。同时,对土地整理项目资料分类归档,装订成册,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确定专人管理,确保整套资料完整、规范。
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切实有效的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上一篇:旬阳县移民局扬正气 树新风 全面提升移民队伍新形象[ 08-21 ]
- 下一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狠抓细节出效果 全力惩治慵懒散[ 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