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旬阳县安监局负责人在全县企业恳谈会上进行了服务表态发言。会后,县安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兑现企业服务承诺。
一是简化程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要求在今后的执法检查、行政审批中,全面兑现服务企业承诺,施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凡属我局审批范围内的业务符合规定条件的立即办理,属于向省市上报办理的业务,及时向上对接,坚决不允许出现办事企业二次跑路。同时,由局行政股干部建立企业办事微信群和QQ群,接收企业的申请复工验收、隐患整改验收、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等要求,推行“远程式”服务。
二是依法行政,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按照县政府批转的201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到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高危企业一月1次,低危企业两月1次,减少检查频次,提高检查质量,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把行业常规检查与聘请专家会诊相结合,重点帮助企业查找隐患、消除隐患为目的,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避免企业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而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真正做到安全出效益。
三是廉洁从政,树立良好的安监队伍形象。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向监管监察服务对象作出行政执法廉洁自律承诺,接受监管服务对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人员下企业安全检查,食宿一律自行解决,确因工作需要在企业用餐的,一律在企业职工食堂就餐,拒绝企业的一切宴请。坚决杜绝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切实增强干部的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一经发现,按照党纪政纪从严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四是阳光执法,营造安监系统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到首次检查不处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违章违规行为,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确需处罚又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检查组拿出初步意见,经局务会研究,实行下限处罚。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由调查组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召开调查组成员会议确定追责对象和罚款幅度,再由局务会议研究上报县政府,严格限制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和处罚做到依法、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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