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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2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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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2015年8月28日,县政府县长陈红星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修改完善《关于支持旬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意见》提交送审问题

责任单位: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落实情况:已于9月15日上报县委领导审定。

二、关于修改完善《旬阳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预算编制及绩效管理办法》提交送审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于9月15日上报县政府审定。

三、关于修改完善《旬阳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暂行)》、《旬阳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暂行)》、《旬阳县机关工作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提交送审问题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正在进行修改完善,暂未提交。

四、审定《旬阳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试行)》

(一)修改完善《旬阳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试行)》提交送审问题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已于9月14日以旬人社字〔2015〕143号上报县政府审定。

(二)探索制定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监管模式问题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完善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办法,根据《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精神,推行总包企业代付农民工工资办法,在工程招投标时,将农民工工资单独体现,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将农民工工资作为一项要件予以明确。

(三)秋季开学前,组织对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进行一次详细排查问题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7月至8月份,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对用工较多的64家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9月14日,以旬农支联席办函[2015]1号、2号、3号,分别向县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下发了关于摸排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和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函。

五、审定《旬阳县陕南移民搬迁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一)修改完善《旬阳县陕南移民搬迁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提交送审问题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扶贫局

    落实情况:已于9月16日以旬国土字[2015]167号文件提交县政府审定。

(二)关于对前期陕南避灾移民搬迁项目用地问题逐一排查化解问题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扶贫局

落实情况:《关于全县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用地和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的报告》(旬国土资字[2015]16号)已上报县政府。 

六、关于行政监察工作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共受理业务内信访举报66件(次),处置线索1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6人;作风建设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5次,党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29人,通报批评单位和个人26个(人);治庸治懒共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729次,责任追究29个单位、124人,个案通报3期、点名曝光3个单位,集中通报典型问题2批20件、点名曝光41人。

七、关于治理城区拥堵问题

(一)关于优化拥堵治理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建设计划问题

责任单位:县双创办

落实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包抓落实的通知》(旬创办发〔2015〕31号),目前初步方案已制定,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二)关于租售城区建成停车场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落实情况:对县城区建成小区停车场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了居住小区停车场的基本情况,制定了《关于提升居住小区停车场使用效率工作方案》。

(三)关于三轮车消存禁增问题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交警大队

落实情况:交警大队已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交通局从运管所抽调12人配合,目前正在进行宣传动员、排查登记和调查取证工作。

(四)关于杜绝以残疾人为借口新增三轮车问题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残联

落实情况:县残联未收到残疾人购买代步车的申请,尚无残疾人新增三轮车的现象。

八、关于消防工作

(一)关于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督查问题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落实情况:《关于调整旬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暨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通知》已提请县政府审定。

(二)关于加大消防装备投入、足额预算人均消防经费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公安局

落实情况:县财政已按人均4万元预算消防队运转及装备经费。

(三)关于镇级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问题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落实情况:7月21日,举办了全县派出所专职民警及社区网格员消防安全培训会,对全县100余名基层派出所专职民警及社区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关于2016年前成立蜀河镇级消防站问题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蜀河镇

落实情况:蜀河镇与县公安局进行了沟通协调,目前正在制定建设方案。

(五)关于强化消防知识宣传问题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公安局

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累计发放消防知识手册、画册5000余份,先后在中央电视台、陕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7次,在县电视台以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剧、消防安全标语、森林防火通告和标语等为宣传内容,每天连续滚动播出10次。

(六)关于对全县消防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整改问题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落实情况:按照《全县公安机关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七)关于据实核拨消防专项经费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拨付100万元消防装备采购资金。

(八)关于专项督办落实《安康市2015年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任务问题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考评办

落实情况:县公安局正在与人社局等部门协调消防文员和合同制消防员招聘事宜。

(九)关于新增市政消火栓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公安局

落实情况:县住建局在建筑工程报建工作中严格消防审批程序,未经消防审批的工程项目,不予核发工程建设许可证。

九、关于汉江旬阳水电站前期工作

(一)关于组建援建机构,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争取,确保补偿资金尽早到位,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县移民局

落实情况:已确定指挥部集中办公地点,签定了租房协议,正在进行办公室的修缮工作,抽调人员名单已报县政府审定。

(二)关于做好十天高速公路LD连接线与316国道改建工程规划衔接工作

责任单位:县移民局、交通局、公路段

落实情况:LD连接线过旬阳汉江电站坝肩段二级公路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报送省交通厅待批。 

(三)研究解决乱滩沟渣场遗留问题和旬阳水泥厂、晏沟渣场征迁补偿工作

责任单位:县移民局、国土局、经贸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9月15日,县政府与旬阳水泥厂签订了《旬阳水泥厂拆迁安置协议书》;晏沟渣场征迁正在进行指标复核及资金核算;乱滩沟渣场遗留问题暂无进展。

(四)做好汉江旬阳水电站援建动员大会筹备工作

责任单位:县移民局

落实情况:正在准备各项材料。

十、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关于对全县用工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职业病病种和患病个体(患病原由、病情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工作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卫生局、人社局

落实情况:县人社局对全县正常经营的11家职业病高发矿山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山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县安监局组织对涉及职业危害的180余家企业全面排查,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完善了职业危害检查档案。8月份,县卫生局对调查发现的疑似尘肺病人和接触粉尘类作业人员进行了进一步筛查,共筛查673人,发现疑似尘肺病人446人。

(二)关于监督检查、宣传培训问题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卫生局、人社局

落实情况:县安监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对职业危害严重的180余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编印《职业病防治知识手册》2万册,举办了一期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130余人。县卫生局通过县电视台“健康教育”栏目、手机短信、义诊、宣传车、展板、标语等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

(三)职业病患者救济救助问题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卫生局、人社局

落实情况:县安监局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督促企业对尘肺病患者及时进行治疗。人社局为99名职业病患者按时认定了工伤。其中,通过劳动仲裁处理的职业病工伤待遇案件为21件,涉及金额为467万元;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业病患者5例,支付金额35.2万元。县卫生局将尘肺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Ⅰ期、Ⅱ期尘肺病纳入Ⅱ类门诊慢性病病种目录;重症尘肺病(Ⅲ期)患者住院的,按年度在同一医院只减一次起付线予以补助;符合灌洗疗法的尘肺病患者继续按照旬政办发〔2013〕52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修改完善融资平台建设方案提交送审问题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落实情况:正在进行修改完善。

十二、关于加快县老年公寓验收决算,公开对外竞争招租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

落实情况:避雷、消防、电梯专项验收已到位,正在做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成立了招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对外招租方案,招租信息公告暂未发布。

十三、关于环卫所管理体制调整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人社局、财政局、城关镇、编办

落实情况:9月2日,县人社局会同编委办下发了《关于调整旬阳县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及人员划转的通知》,召开了划转人员接交会,完成了环卫所职能划转和整体移交,目前全部人员已到岗。县财政局也已按照二级预算单位设立了环卫所账户。

【责任编辑: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