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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县政府第39期至44期专题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9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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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县政府第39期至44期专题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现将2015年县政府第39期至44期专题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一、关于救助贫困大学生有关问题联席会议纪要(第39期)

(一)关于及时发布救助政策信息问题

责任单位:团县委

落实情况:《旬阳县2015年贫困大学生救助政策信息一览表》(旬助办﹝2015﹞1号)已于 7月 31日印发到各镇及救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通过团县委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及今日旬阳微信公众平台及时进行发布。

(二)关于县级救助资金筹措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教体局、计生局、残联

落实情况:10万元救助资金已于8月底前筹集到位,现已全部发放。

(三)关于严格救助程序问题

责任单位:团县委

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确定的救助对象已于8月28日前审核完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

(四)关于及时发放救助资金问题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民政局、计生局、教体局、团县委、妇联会、工商联、残联、移动公司

落实情况:县教体局、民政局、计生局、团县委、工商联已按救助领导小组复查确定救助名单、救助标准兑付到位,县妇联共向省“红凤工程”办推荐贫困女大学生27名,目前救助5人。县扶贫局、残联、移动公司暂未兑付。

二、拐枣产业深度开发工作会议纪要(第40期)

(一)关于培训方案问题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落实情况:8月14日,县林业局组织召开了全县拐枣产业深度开发培训会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李志西教授作了专题讲座,120余人参与了培训。

(二)关于对全县拐枣分布情况进行再调查再摸底问题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落实情况:8月19日,县林业局启动了拐枣资源普查规划工作。经统计,全县拐枣资源面积近6万亩。

(三)关于确定拐枣生产加工企业,完成相关科技成果转化问题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招商局

落实情况:已确定天正酿造、金茂酒业有限公司、太极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县拐枣深加工企业。目前,已协助天正酿造有限公司申请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一项。

(四)关于按程序要求做好旬阳县拐枣地理标志认证衔接、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林业局

落实情况:县农业局将拐枣地理标志认证作为突破发展的重点列入计划,并初步拟定了突破发展实施方案。目前,正在编制地理标志认证资料。

(五)关于做好全县拐枣产业发展规划,扩大全县拐枣种植面积问题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落实情况:已将拐枣产业发展和龙头企业建设纳入林业“十三五”重点内容。秋冬季规划新建拐枣园2万亩,目前已完成种苗准备工作,各产业镇正在落实地块与面积,将于11月底完成建园任务。

(六)关于校企合作问题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落实情况:《旬阳县拐枣产业深加工校企合作协议》已于8月17日报县政府待审。目前已初步促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与金茂酒业有限公司达成6万元的科技成果转让协议,与太极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达成50万元的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宜校企正在洽谈。

(七)关于拐枣产业招商问题

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落实情况:6月20日,旬阳县天正酿造与陕西鼎臻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旬阳县野生拐枣醋生产线技改及销售合同》,目前已投资700余万元。

三、关于吕河县域副中心镇建设推进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41期)

(一)关于加快规划编制问题

责任单位:吕河镇

落实情况:十三五规划编制已完成,各类项目合计58个,总投资27.35亿元。规划编制方案已报送县发改局。

(二)关于加快推进吕河县域副中心镇建设进度问题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

落实情况: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小区项目供地、建设等相关手续已完善;建材路、集镇文化广场建设和商贸路垫层、香源路基础开挖已完成;垃圾处理场项目已完成征地拆迁实物丈量工作,征地协议尚未签订。

(三)关于吕河镇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问题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落实情况:9月24日,县规划局组织教体局、吕河镇、吕河中心校及A区项目业主,对湖北中江建筑设计院修改后的方案召开了沟通协调会,目前该方案正在进一步修改优化。

(四)关于吕河县域副中心镇展厅建设及集镇垃圾处理经费缺口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规划局、教体局、吕河镇

落实情况:资金现已全部到位。 

(五)关于吕河大道建设问题。

责任单位:县规划局、住建局

落实情况:县规划局正在对吕河大道规划方案进行初审,建设方案暂未提交。

四、关于老城片区双创推进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42期)

(一)关于黄虎南路改造问题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已完成外业设计,正在进行内业设计,预计10月底前完成工程前期招投标工作。50万元专项资金,财政局将在城维费中统筹安排。

(二)关于瓦窑沟及入城口干沟综合治理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规划局

落实情况:正在进行方案设计。

(三)关于上渡口区域牲畜养殖及屠宰点取缔搬迁问题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公安局、双创办、城关镇

落实情况:9月11日,县环境监察大队对上渡口曹全玉养殖户进行了现场核查,因取缔法律依据不充分,未按时限要求取缔搬迁;周家沟畜禽屠宰场环评手续,因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未配套建设,未按时限要求办理。

(四)关于老城入城口露天煤场及辖区“四乱”环境综合整治问题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规划局、交警大队、城关镇

落实情况:县交通局召集老城双创推进指挥部办公室、双创办、鲁家台社区二组(产权业主)、承包方、煤场经营人多次现场协商,已达成意见,10月底完成场地的绿化及整治工作。

(五)关于旱厕改造问题

责任单位:县双创办、住建局、文广局、经贸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双创办协调开放了体育场公厕,封闭了东潭市场旱厕和老中医院坎下旱厕,筹资8万元拟对黄坡岭旱厕进行改造,目前工程正在设计测算。县文广局投入2万余元,完成了原广电局家属楼8座旱厕改造;协调县粮管所投入资金1万多元,完成原老城粮管所院内一座旱厕改造。经贸局共拆除3座,改造5座,封闭2处,新修2座临时水厕,现在片区已基本消除了旱厕。

(六)关于六家巷口及老新华书店门前占道物品清运问题

责任单位:县双创办、住建局、文广局、规划局

落实情况:主要物品已清运转移,奇石等其它民间文物尚未清运。

(七)关于老城河堤人行步道保洁工作

责任单位:城关镇

落实情况:已多次与县人社局协调,申请增加30名公益性保洁人员,暂未审批。

五、关于刘湾社区改造开发项目推进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43期)

(一)关于对盛龙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问题

责任单位:县招商局、发改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9月11日至13日,县招商局、发改局、城关镇及刘湾社区相关人员对盛龙公司进行了考察,《关于对盛龙公司的考察报告》已于9月21日上报县政府。

(二)关于完善手续问题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规划局

落实情况:县规划局于6月15日为该项目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县国土局于9月1日为旬阳县盛龙置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具体实施企业)办理了刘湾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三)关于做好102省道外侧8亩农用地转用手续办理报批问题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落实情况:刘湾社区102省道外侧8亩集体土地已列入《旬阳县2015年第六批次陕南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征收集体土地》报批,待省政府有关陕南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项目用地报件配套政策出台后根据要求组织上报。

(四)关于尽快兑付农户补偿款问题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已兑现2户,其余农户正在继续协调。

(五)关于旬阳南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方案设计问题

责任单位:县规划局

落实情况:设计单位正在编制火车南站站前广场建设方案。

(六)关于强化工程管理问题

责任单位:县规划局、住建局、人社局

落实情况:县规划局通过基础验线、道路红线控制,目前该工程建设现状均符合规划审批要求;截止8月17日,拖欠105名工人的181.92万元的工资已拨付到位。

(七)关于强化环境保障问题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信访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9月份以来,县公安局共接到关于刘湾社区改造的警情16起,均配合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处理,目前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八)关于南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设计方案等提交审定问题

责任单位:县规划局、招商局、住建局

落实情况:《关于对盛龙公司的考察报告》已于9月21日上报县政府,《刘湾社区102省道里侧规划方案》、《旬阳南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设计方案》、《刘湾社区改造开发项目推进方案》均未提交。

六、关于蜀河等三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推进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44期)

(一)关于组织协调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蜀河镇、吕河镇、甘溪镇

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已按时限要求向住建局上报配合人员名单,现正驻场开展技术指导、质量监管、环境协调等工作。

(二)关于加快蜀河等三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征迁工作进度问题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蜀河镇、吕河镇、甘溪镇

落实情况:甘溪镇垃圾处理场建设所涉土地征用完毕,现正在进行土地清表工作;吕河镇场内用地已征到位,进场道路未征;蜀河镇垃圾场建设用地实物调查已结束,正在向农户兑付征地资金。

(三)关于完善项目建设用地手续问题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落实情况:蜀河等三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报件前期工作已完成,待省政府陕南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项目用地报件配套政策出台后按程序上报。

(四)关于核实甘溪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范围问题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落实情况:经核实甘溪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占用耕地5.66亩,已与住建局沟通,要求变更设计方案。

(五)关于对蜀河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和蜀河电站弃渣场已征地进行核查问题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住建局、蜀河镇

落实情况:经核查,蜀河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和电站弃渣场没有重复征地。

(六)关于吕河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影响周边群众饮水问题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吕河镇

落实情况:受影响的公路沿线片区已接通吕河集镇供水配水主管网,山上分散村组居民的供水问题,县水利局已编制初设方案,列入“十三五”规划,待项目下达后组织实施。

(七)关于妥善解决各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期间临时用电和建成后运行永久用电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电力局

落实情况:县住建局已向电力局提交用电申请,电力局正进行现场勘查,目前具体方案未制定。

(八)关于9月20日前三镇完成土地清表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蜀河镇、吕河镇、甘溪镇

落实情况:吕河镇尚未达成协议,暂未启动清表工作。甘溪镇已按期完成清表工作。蜀河镇9月22日完成清表工作。

【责任编辑: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