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旬阳召开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工作会,标志着旬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实施。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田丽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峰,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县车改办主任王海彬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旬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旬阳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就车改方案和相关政策做了解读。
按照《旬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旬阳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县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改。参改单位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属此次改革范围,非参公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的事业岗人员不参加本阶段车改。全县共保留一般公务用车49辆,其中县级28辆(党群系统16辆,政府系统12辆),镇21辆(每镇1辆)。车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别建立党群系统应急车辆服务中心和政府系统应急车辆服务中心,由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分别进行管理。全县保留执法执勤用车89辆,配备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纪检监察、工商、食药、农业、林业、交通(海事)10个执法部门77辆,县综合执法车辆中心保留12辆执法执勤车辆,供上述10个部门外的其它在实际工作中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部门执行公务时租赁使用。
田丽萍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主动适应公车改革新常态。二要严格政策,加强沟通,在改革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要认真研判,积极与县车改办沟通,确保全县车改政策的一致性和规范性。三要抓住关键,限时完成,要倒排任务时限,抓紧制定改革方案,按时封存车辆,建立公车服务中心。四要严肃纪律,稳步推进。车辆处置要严格按程序、公开透明集中拍卖,严禁暗箱操作、违规截留。
张峰指出,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是党中央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夯实责任,使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各镇各部门务必树立大局意识,冲破“官本位”的思想障碍,坚定信心,确保公车改革按要求完成既定任务和目标。二要严格政策、夯实责任。要严格范围和标准,严控留车数量,探索服务保障办法,妥善兼顾各方利益。三要严明纪律,有序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舆论宣传,把握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六个不得”的要求,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改革成果,确保车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后,对各镇各部门党政办主任(行政股长)及业务人员就车改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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