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旬阳县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考促管、激励引导”的原则,制定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情况、综合监督情况、环节监管情况及其他工作情况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给予年度考核优秀的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作为下年度的督导重点。
对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或对事故处置不力,造成事故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增加的;食品安全部门所监管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未被发现和查处而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异地食品安全部门查处,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发生重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查处,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越权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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