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奋力实现全镇综合工作创优秀、重点工作创特色的目标,石门镇按照县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考评机制”的总体要求,开展2015年镇对村、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高度重视,健全机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责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目标责任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同时成立三个目标责任考核小组,同步对12个村、9个单位进行考核。
细化目标,明确责任。村综合考核分8个大项30个小项考核指标进行,镇属单位分4大类考核指标进行,将考核目标细化。同时要求各村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认真准备考核资料,精心组织召开村级民主测评大会,参会人员包括村委全体成员、各组组长、群众代表不少于30人,考核组组长主持测评会,要求村党组织书记代表个人和班子公开述职。
严肃纪律,规范程序。镇党委要求各考核小组规范考核程序,突出考核重点,并对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结合群众意见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坚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评判标准。
加强监督,确保公平。各考核组完成考核后,认真填写项目考核得分表、民主测评汇总表,将考核名次经镇党委会议审议后,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因考核工作不客观、不公正,或不如实反映考核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考核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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