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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化再上新台阶

作者:贾经字 发布时间:2016-02-02 09:0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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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随着高速扫描仪以及其他相关设备安装调试到位,旬阳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标志着旬阳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化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过去,县检察院向上级检察机关报送案卷材料,为了安全性和及时性一般采取安排“专人专车”的方式向上报送,人、财、物浪费较大,耗时也比较长。如今,随着电子卷宗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只需在计算机上用鼠标轻轻一点,通过“卷宗共享”上级检察机关就能够看到下级检察院所办案件的相关案卷材料,几个小时的路程缩短为“一瞬间”,极大地方便了工作,也节约了人力、物力成本。

电子卷宗系统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卷宗制作、内部阅卷和律师阅卷等功能,该系统可以方便案件承办人摘录复制卷宗内容,为领导审批和检察委会讨论案件提供全面信息,方便律师阅卷并根据申请提供案卷电子卷宗材料。在提升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和流转效率、加强办案监督管理、保障律师合法权益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规定,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申请强制医疗、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的案件;报请上级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案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的案件,以上六类案件应制作电子卷宗。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