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村干部承诺问责制,加强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甘溪镇推行村干部承诺问责制,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2月22日是农历传统节日——元宵节,当大家都沉浸在节日亲朋欢聚的时间里,甘溪镇党委会议室里气氛凝重,几位村干部因“三费”征收没完成年度任务而受到镇领导的谈话。被接受谈话的村干部当场表态,事后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争取在规定的时间里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2月19日的镇村两级干部大会上,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文书及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分别对2016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围绕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重要产业发展等工作细化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上进行承诺,做到具体、实在。联村领导与支部书记作为承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把承诺事项的审核关。
据悉,本次承诺之后要在村务公开栏或醒目处予以公开,与当前“ 亮、晒、作”接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承诺完成情况与村干部积分制年度考核管理相挂钩。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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