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旬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后,旬阳县检察院党组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会议结束的当天,院纪检组组长吴彬立即将会议精神分别向检察长和院党组会作了专题汇报,3月1日召开全院干警会原原本本地传达了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了县委书记梁涛在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和县纪委书记刘爱军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结合旬阳检察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2015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五项措施。
把学习贯彻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学习贯彻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对各科室学习贯彻纪委全会精神作出了统一的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加强了对全院学习贯彻活动的组织领导。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始终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和明白人。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一是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分管领导和中层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防止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行关口前移,探索建立机关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健全廉政函询制度,用严明的纪律规矩管人;坚持干部带头,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三是坚持把强化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司法不规范等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做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
坚持不懈抓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在严格尊崇党章上聚焦用力,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号召人、引导人,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约束人、惩戒人,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与贯彻党章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全覆盖,持续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盯住“关键少数”,紧盯年节假期、八小时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在要坚决执行检察机关执业规范上聚焦用力,严格遵守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各项制度规范,毫不松动、毫不松懈,巩固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三是坚决查处自身腐败案件上聚集用力,拓展线索来源、规范线索管理,定期清理线索,抓早抓小,决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敢于亮剑、敢于亮丑,坚决防止“灯下黑”。
不断健全内部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要落实好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抓好党组自身建设,完善党组监督制度,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完善检察机关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强化检察机关党内监督。二是落实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度,严格遵守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廉政述廉报告工作制度,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明确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等权力的内容、边界、行使方式和程序等。三是落实好司法责任制,紧密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总结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办案各环节之间、办案组织之间、办案组织内部的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检察机关落实中央“两个规定”实施意见和检察机关办案部门与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记录、通报、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在各内设机构、办案组织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高度重视群众举报,高度关注涉检网络舆情,及时核查,回应关切,增强自身监督实效。
忠实履行检察职能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牢牢盯住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保持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是突出侵害群众利益的重点区域,以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为重点,注重发现在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欠款,违规处理、挤占集体资金,贪污截留惠农资金发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线索。二是突出“蝇贪”等重点人员。紧盯站长、院长、所长、校长、股长、村书记、村主任等群体的贪腐行为,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三是突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强化预防工作的渗透力,扩大社会影响面,筑牢广大干部群众的廉政思想防线,努力让干部少犯错误,事业少受损失,合力遏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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