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县政府第12期至13期专题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蜀河镇级消防站建设有关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第12期)
(一)关于在蜀河新区重新选址,确定消防站建设的长期方案问题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
落实情况:尚未落实到位。县公安局会同蜀河镇对蜀河新区进行现场查勘,初步确定几个拟选位置,结合片区详规及镇区实际,正在论证阶段,新区消防站建设方案暂未确定。
(二)关于六月底前面向社会招聘6名消防队员问题
责任单位:蜀河镇
落实情况:尚未落实到位。制定了《蜀河镇级消防队员招聘工作方案》和《蜀河镇级消防队员招聘简章》,招聘公告已发布,预计6月初完成招聘工作。
(三)关于给蜀河镇安排15万元作为建站启动资金,用于购置个人消防装备以及其他办公设备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尚未落实到位。待按程序审批后拨付。
(四)关于消防车配备问题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落实情况:尚未落实到位。正向省消防总队争取。
二、关于旬河大桥及人行便建设有关问题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第13期)
(一)关于3月15日前完成人行便桥招标工作并正式开工建设问题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落实情况:尚未落实到位。旬河人行便桥于3月25日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建设已完成形象进度70%,预计5月底全面完成便桥建设任务。
(二)关于围绕大桥正式施工后车辆如何运行制定切实可行的车辆通行方案问题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落实情况:已落实。成立了以城区中队长为组长的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施工期间车辆的绕行、通行方案。
(三)关于尽快制定征地拆迁安置方案,上报县政府常务会审定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土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已落实。《旬河大桥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旬政办发〔2016〕110号)和《旬河大桥建设项目征地实施方案》(旬政办发〔2016〕109号)已于2016年5月3日印发。
(四)关于3月底前先行拆除中石油安康分公司旬阳营业部部分办公用房和假山景观建筑,4月底前完成对沿线有影响的居民房屋拆迁安置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尚未落实到位。假山景观建筑已于3月12日拆除,涉及拆迁安置户仅完成1户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其余户的房屋拆迁安置及中石油安康分公司旬阳营业部部分办公用房拆除未按时限要求完成。
(五)关于3月中旬前完成旬河大桥项目初设评审问题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落实情况:已落实。旬河大桥初步评审意见经省公路局上报省交通运输厅,正式批准为7X30米箱梁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完成。
(六)关于及时做好旬河大桥的标前审计问题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落实情况:未落实。未收到旬河大桥项目审计资料。
(七)关于尽快启动旬河大桥的招标工作,力争5月1日前招标结束问题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招投标管理中心
落实情况:未落实。旬河大桥的招标工作未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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