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旬阳县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整洁,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充分调动市民维护市容市貌的积极性,鼓励群众及时检举和揭发非法小广告行为,旬阳县公安局日前制定出台了《举报非法小广告行为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凡举报各类涉及非法小广告违法行为,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案件处理结束后,办案部门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内容,按下列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查获的制作、传播、涂写、张贴、散发非法小广告违法犯罪行为系举报人提供直接线索,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上处理的,给予1000元奖励;将制作、传播、涂写、张贴、散发非法小广告的违法人员扭送到公安机关,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上处理的,给予2000元奖励。
该《办法》还明确,对公民举报违法线索进行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有关信息,违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举报电话:110;0915-7222606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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