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正文详情

旬阳社保强化对定点药店服务行为的日常监管

作者:蔚道理 马治国 发布时间:2016-07-28 10:42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近日来,旬阳县社保中心依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4号)及市县相关规定,集中人力对城区各定点零售药店前期整改情况突击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定点零售药店仍然存在有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开展了严肃认真的处理。主要措施:一是限制刷卡,停止结算。对检查发现个别继续刷卡“搭售”生活用品,严重违反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规定,套取社保基金的定点药店决定从2016年8月1日起暂停职工医保刷卡一个月,责令其限期进行纠正整改,整改期满视其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作为协议定点零售药店;二是亮牌警告,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仍摆放日常生活用品的部分药店给予停卡前亮牌警示,若再次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或群众举报的,一经查实,一律给予限制刷卡,停止结算处理。

旬阳县社保中心今后若发现违规行为或群众举报,县中心将从重处理,停止其所有连锁药店职工医保刷卡。彻底根除盗刷职工医保卡“搭售”生活用品,严重违反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规定,套取社保基金现象。

旬阳县社保中心这种“通知在先、整治随后、集中督查、建章立制跟进”的定点零售药店监管模式受到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