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事业,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旬阳县委依法治县办、旬阳县司法局特面向全社会征集法治微电影、微动画剧本,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1日——12月31日。
二、征集要求
1、剧本创作要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微电影以“法治与平安”为主题,法治微动画剧本以“我与法治共成长”为主题,围绕群众工作、生活、学习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需求,重点宣传宪法、党内法规、道路交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禁毒防毒、预防青少年犯罪、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社会治理创新的典型事例。
2、剧本可从现实生活取材,进行改编、再创作,运用影像手段演绎一段法治故事的剧情类作品;也可以涉法案例、法律事件为创作素材,解读法律条文或宣传法律知识的纪实类作品。要求立意明确、情节新颖、富有创意,诠释法律法规准确且具有清晰的正面导向,有较强的法治教育意义和艺术观赏性。
3、剧本在拍摄上要具有可操作性,微电影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微动画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它体裁的稿件,均不接受。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且为未参加过其他征集、评选活动,未出版、未投拍的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采用资格。已经采用的作品,主办方保留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5、主办方独家享有获奖剧本的摄制权及相应的邻接权,即有权对采用剧本进行改编,摄制成微电影、制作微动画,在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播放并发行,不再支付除稿费外的其他费用。
6、采用剧本作者享有对微电影、微动画编剧的署名权。
三、投稿方式
仅接受电子邮件投稿,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格式为“类型(微电影/微动画)+作品标题+作者名字”,同时报送《法治微电影、动画剧本创作登记表》和《原创声明》。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剧本。电子邮箱:fazhixunyang@163.com。
四、稿费
剧本经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同意采用后,签订《剧本版权买卖合同》,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稿费,微电影剧本6部,稿费2000元/部,微动画剧本24部,稿费1000元/部。未采用的不予支付稿费。采用情况将在旬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旬阳县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剧本征集活动信息,主办方将在旬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nyang.com.cn)、旬阳县司法局网站(http://sifa.xunyang.com.cn)、法治旬阳官方微博、旬阳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yxsfj01)公开发布,请作者留意以上媒体。
2、剧本征集启事由中共旬阳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旬阳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旬阳县司法局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法治微电影、动画剧本创作登记表(点击下载)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剧本《 》是本人独自创作成果,未参加过其他征集、评选活动,是未出版、未投拍的作品。
本剧本原创性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签名:
年 月 日
- 上一篇:旬阳县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拍卖公告[ 11-08 ]
- 下一篇:旬阳县财政局关于选聘委托评审中介机构的结果公示[ 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