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网友“巍巍潇潇”在网络反映我县河道采砂权拍卖工作的有关问题。经了解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工作负总责”,有权委托县公共资产管理局依法依规招标拍卖。故拍卖委托人身份合规合法。
2、竞拍人的身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经公安机关审查“无违法河道采砂记录;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单位、个人及其他组织”。故本次竞拍人身份合法。
3、拍卖标底由县水利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县境内的河道可采区域砂石资源可开采量作了价值评估。故确定的拍卖标底价合法。
综上所述,本次拍卖程序合法合规。如有质疑,可向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咨询。
旬阳县委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旬阳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段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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