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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检察院三举措夯实“两个责任”

作者:姚志忠 刘世文 发布时间:2017-01-24 09:1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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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旬阳县检察院以 “两学一做”教育为载体,强化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监督制约,从明责、履责、追责三方面确保“两个责任”落实。

明责。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随时或阶段性的考核,跟踪督促贯彻落实进展情况,督促领导小组成员认真查找与大局需要、群众期待和上级部署不适应的问题。检察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个人责任。完善考核办法,对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进行述职述廉和个人收入申报及重大事项报告58人次,对34名副科以上检察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对19名新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履责。针对检察权的配置和运作特点,从梳理办案流程入手,查找廉政风险点195个。针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完善制度规定,设计工作流程,明晰岗位责任,突出对班子成员和干警执法办案的权力管控监督,使风险防控形成制度化和长效化。修订《检务督查工作办法》、《执法、违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的规定》、《指纹考勤制度》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定期召开党风廉政联席会议,通报廉政建设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会诊,提出对策方案,形成党组总揽、纪检监察监督、部门齐抓的党风廉政建设联防联控新机制。

追责。院党组充分落实决策民主,在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开支、干部任免等,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使院党组的权力接受“制度笼子”的约束和规范。纪检监察部门对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落实全程参与监督,对存在的问题书面提请院党组进行对照检查和整改,保障纪检监察对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完善“一案双查”制度,把检务督察、违纪查处作为改进作风促落实的重要手段,督促检查内设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2016年组织开展检务督察34次,针对发现问题提出督察建议6条,全部整改到位, 有效地解决了机关人员懒惰、松散、懈怠、飘浮的问题。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