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县委“先锋行动党旗红”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和发展建设的四大问题和八大“机关病”,县民政局从3月起在全县民政系统内开展“一月一股室一标兵”评选活动,旨在激发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营造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机关氛围。
“标兵”评选注重德、能、勤、绩四方面表现突出者。“德”要求干部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积极参与“三治融合”,带头移风易俗;服从组织领导,听从安排,很好的维护单位利益和集体荣誉。“能”要求干部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积极践行“亮晒作”,认真参与“先锋行动党旗红”实践活动。“勤”要求干部严格执行全员电子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旷工股室最后一位,不能参与评比;当月因病请假超过10天、因事请假超过5天者,不能参与评比。“绩”要求干部按时完成岗位工作,无差错无失误。单项工作受县级各部门以上表彰的,此项工作负责人直接成为“标兵”;及时高效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做到包帮户满意不出问题,顺利通过脱贫摘帽验收。
为确保公平公正,该评选办法将以考绩管理为依据,每月召开股室专题评选会议,推选出股室标兵人选,报分管领导初审,在分管领导提出自己初审意见后,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评选出的“标兵”将作为单位年度评选先进、考核、职务职级晋升等考察推荐的重要依据,张榜公示的干部年终还将予以表彰奖励。
- 上一篇:县招商局掀起脱贫攻坚春季决战高潮[ 03-24 ]
- 下一篇:旬阳法院:脱贫攻坚在行动 专案专办出实招[ 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