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旬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向某请求撤销旬阳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一案,该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杰带领法制大队、刑侦大队负责人出庭应诉,县公安局派驻法制员及刑侦、治安、经侦部分民警共计40余人参加了旁听庭审。这是该局负责人贯彻新《行政诉讼法》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第9次,截至目前,该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近年来,旬阳县局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切实转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规定,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着力推动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将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写入责任书,摆上突出位置,把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有效推动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加强考核考评,把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考核范围,使之成为一条“硬标准”,以推动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形成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三是做好宣传引导,通过负责人出庭应诉,向社会群众展示公安队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法律权威的行为,也有效引导群众通过法治平台解决矛盾纠纷和行政争议,达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目的。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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