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全面完成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媒体化宣传、精细化措施、保姆式服务、惩处式查办等措施推进年报工作,并健全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机制。
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是加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商事改革举措,对转变政府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水平、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发挥“基础桩”的作用。
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企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年报期。如果企业逾期年报或弄虚作假等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利用社会化监督,由社会判断企业的信用状况。各政府部门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中,将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依据,警示企业按时按要求年报。
为有效推进今年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一是该局及时转发总局、省市局关于年报工作政策要求,制定《2017年年报公示工作通知》、《2017年报公示宣传要点》等制度;二是召开各镇市场监管所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会议,培训企业联络员30人次。利用3.15活动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利用3.15公众号、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网站和微信等开展宣传。三是建立年报工作台账,采取列清名单、逐户销号、入户查找、电话催报等方式确保企业年报不遗漏不偏差精细化措施。四是落实注册分局“保姆式”年报服务理念,对年报有困难、条件受约束的企业要求工作人员建立一对一服务,跟踪指导,手把手帮教,按照时间节点确保年报工作“零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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